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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泉市郊区强化河长制建设幸福河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4-03-01       大    中    小      来源: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相关解读:《阳泉市郊区强化河长制建设幸福河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阳郊政办发〔2024〕7号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阳泉市郊区强化河长制建设幸福河

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河长制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关于阳泉市强化河长制建设幸福河的实施意见》(阳政办发〔2024〕5号),特制定《阳泉市郊区强化河长制建设幸福河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打造“河湖安澜、清水绿岸、环境宜居、人水和谐”的幸福河为目标,坚持人民至上、人水和谐,坚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坚持循序渐进、示范引领,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着力保障防洪安全、改善河流环境、复苏河流生态、促进绿色发展,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支撑水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24年荫营河幸福河创建工作初具规模;2025年开展全区幸福河创建工作;2030年推动全区河流面貌提档升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美好景象处处呈现。

三、建设内容

(一)强化底线思维,实现防洪保安全 

1.加快推进桃河、温河等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确保区内主要河流及其干流防洪达标。结合骨干行洪河道、中小河流、山洪沟道治理,实施河道堤防病险工程加固等工程项目。开展乡村防洪设施建设修缮,助力乡村振兴及美丽乡村建设。持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保持河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快水库除险加固,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温河灌区管理站;配合单位:各乡镇、区河长制成员单位)

2.完善城镇和人口聚集区重点河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亲水、近水设施安全。(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区河长制成员单位)

(二)强化用水管理,高效利用水资源 

3.落实“四水四定”,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加强非农取水口在线监测,提高在线计量安装率和在线率。严查违法取水行为,发挥水资源的最大刚性约束作用。(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区河长制成员单位)

4.加强再生水循环利用,合理布局再生水处理及利用设施和管网。(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能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区发改局、区水利局)

5.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优化水源地布局。完善双源供水与应急备用水源地互济互补的供水格局,建立从水源到水龙头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水质达标、水功能区达标。(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体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区河长制成员单位)

(三)强化综合治理,切实改善水环境

6.实施滹沱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河长制成员单位)

7.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减少各类污染物入河量,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区水利局)

8.全面完成城镇区域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推动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及设施建设和提质增效,推进尾水人工湿地建设,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积极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区河长制成员单位)

9.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控、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严控沿河农业面源污染。(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区河长制成员单位)

10.助力全省“一泓清水入黄河”十大工程建设,促进滹沱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

(四)强化河流综合治理,全面修复水生态

11.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推进温河、桃河等重点河流生态保护修复,复苏河流生态环境,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牵头单位: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区农业农村局) 

12.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

13.强化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推进沿河生态廊道建设,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提高岸带植被覆盖率。(牵头单位: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区住建局、区水利局)

14.修复与保障河流生态系统完整健康和水生生物多样性。(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区河长制成员单位)

15.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区河长制成员单位)

(五)强化特色挖掘,弘扬先进水文化

16.大力宣传温河精神,弘扬新时期水利建设者的忠诚、奉献、担当精神,讲好治水管水故事。(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区河长制成员单位)

17.依托水利工程设施、翠峰山水利风景区,大力推进水情教育基地、节水科普基地、水法治基地、河长制主题公园等水文化特色场馆和亲水乐水载体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沿河岸线无障碍通道和亲水、近水的活动场所。(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文旅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区河长制成员单位)

(六)强化融合共促,发展绿色水经济

18.强化市场化运作,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现路径,以幸福河建设带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发展方式转型。(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区河长制成员单位)

19.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创新“水利+ ”经济融合发展模式,加快培育水养(种)殖、水能源、水制品、水文旅等水经济产业,打造现代化水经济发展体系。(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能源局、区工信局、区文旅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区河长制成员单位)

20.以水为媒,把沿岸的自然景观、历史文化、现代景点、美丽建筑等有机融合,推广河流生态休闲旅游、康养度假,带动城镇、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和区域群众就近致富。(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文旅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区河长制成员单位)

(七)强化河流监管,实现科学水管理

21.深化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河长+”协作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上下游、左右岸协同联动机制,各级各部门共同做好跨界河流管护工作。(牵头单位:区河长办;配合单位:区河长制成员单位)

     22.通过引入第三方、设立公益岗、依托河流管理单位等多种方式,建立稳定的日常巡(护)河队伍;开展智慧河建设,探索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网、数字孪生工程建设,推动实现河流数字化监管。(牵头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河长制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是区级幸福河建设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区级总河长是幸福河建设第一责任人,各级河长是责任河段直接责任人。区政府要及时组织推动幸福河创建工作,明确建设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分步推进落实。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目标管理、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确保幸福河建设见到实效。

(二)严格监督管理。区河长办将幸福河建设纳入河长制考核体系,量化考核指标,树立争先创优导向。建立完善奖惩机制,对幸福河建设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严重滞后,或建成后管护不力、出现重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通报约谈,依照规定追责问责。

(三)加大资金保障。各部门要科学统筹项目安排和资金支出,将幸福河打造与文化旅游小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多元化幸福河建设投入机制。对于涉及河流治理的项目建设资金,优先安排用于幸福河建设的河段。落实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拓宽资金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和管理,一体化推进幸福河建设。

(四)加强宣传引导。聚焦幸福河建设任务和成效,把宣传工作与打造幸福河建设同部署,及时挖掘报道工作进展、特色经验和有益做法,形成广覆盖、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格局。倡导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对河流保护作出行为规范,树立保护河流自觉意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河流管理和保护,及时发现和制止涉河违法行为,唱响幸福河建设主旋律,让保护生态环境理念深入人心。持续推进河流保护治理进机关、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共建幸福河的浓厚氛围。

                

                                     阳泉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