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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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阳郊政办函〔2023〕26号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意建立阳泉市郊区养老服务局际联席
会议制度的通知
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建立阳泉市郊区养老服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阳郊民字〔2023〕54号)收悉。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由区民政局牵头的阳泉市郊区养老服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阳泉市郊区养老服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
附件:
阳泉市郊区养老服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0〕83号)文件精神,积极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养老事业和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发展我区养老事业和产业,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现建立阳泉市郊区养老服务局际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能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养老服务工作,研究解决养老服务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研究起草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和年度重点工作计划,部署实施养老服务改革创新重点事项;加强成员单位沟通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督促检查养老服务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区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成员由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区医保局、区总工会、区残联、区税务局18个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不再另行报区政府批准。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分管养老工作的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专家参加。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纪要形式印发。重要事项报告区政府。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对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深入研究养老服务业发展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阳泉市郊区养老服务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 乔丽娜 区委常委、副区长
召 集 人: 郭俊红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 闫燕明 区发改局副局长
王瑞金 区教育局副局长
要海平 区工信局副局长
曹丽莉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永红 区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赵 星 区人社局副局长
张晓飞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董存玺 区住建局副局长
胡建忠 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史志璞 区商务局副局长
刘满成 区文旅局二级主任科员
闫计堂 区卫体局副局长
史海鹰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史瑞霞 区金融办主任
张宏伟 区医保局二级主任科员
胡俊青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张泉清 区残联副理事长
赵 睿 区税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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