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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郊区支持耐火材料专业镇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时间:2023-08-14       大    中    小      来源: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相关解读:《阳泉市郊区支持耐火材料专业镇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的解读



阳郊政办发〔2023〕27号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泉市郊区支持耐火材料专业镇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区直各部门:

《阳泉市郊区支持耐火材料专业镇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





阳泉市郊区支持耐火材料专业镇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为全面落实全省特色专业镇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促进耐火专业镇高质量发展,推动耐火产业做大做强,打响品牌、增强区域竞争力,带动就业富民,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政策。

一、培育打造产业名镇。坚持把培育耐火材料专业镇作为制造业振兴的重要抓手,争创省级专业镇。区级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培育耐火材料专业镇发展,重点用于专业镇目标奖励、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公用品牌宣传等。(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二、培优壮大市场主体。支持耐火材料专业镇主导产业领军企业和骨干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领域进行强强联合、兼并收购。支持专业镇中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对专业镇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支持产业链招商、以企招商,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在专业镇投资。(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三、深化产业标准引领。支持耐火材料专业镇组建技术标准联盟,鼓励专业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制定一批引领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的团体标准,以先进标准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对主导(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3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的经费补助。鼓励专业镇深入组织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四、锻造特色专业品牌。支持耐火材料专业镇创建“国字号”行业品牌,打造“山西精品”公用品牌。鼓励耐火专业镇与主流媒体合作,深度挖掘主导产业公用品牌价值和文化内涵,大力宣传推广。鼓励专业镇借助国家级、省级、市、区级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开展主导产业公用品牌宣传,提升品牌知名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

五、开展员工技能培训。鼓励耐火材料专业镇企业针对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生产经营需要,全面实施在岗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支持耐火专业镇企业依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展订单式、项目制培养;鼓励专业镇建设就业创业平台,创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六、加快企业数字赋能。支持耐火材料专业镇企业加快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改造,培育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标杆。对专业镇企业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示范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为专业镇中小企业提供转型咨询、诊断评估、设备改造、软件应用等一揽子数字化服务。(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七、推动企业技术改造。积极推动专业镇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对专业镇企业产业基础再造、智能制造示范、绿色制造推广、产业链锻长补短等领域重点项目,积极争取省市级技改资金支持。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八、提升科研支持水平。引导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聚焦耐火材料领域开展科技攻关,重点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打造技术创新高地,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专业镇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中试基地等各类创新平台,按照规定给予支持或奖励补助。(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九、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耐火材料专业镇建立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政府部门、社会团体、骨干企业、中介组织等投入专业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专业镇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拓宽覆盖面,提高服务效率。鼓励专业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法律、审计等服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

十、强化发展要素保障。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耐火专业镇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为企业集聚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对耐火材料专业镇内符合我省《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市场交易用电企业申报备案工作方案(试行)》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则,积极帮助企业享受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政策。探索耐火专业镇园区内同一类型小微企业项目“打捆”开展环评审批。(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能源局、区工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生态环境局)

十一、优化融资服务保障。根据产业特性和融资需求建立“白名单”,搭建银企沟通合作平台,推动金融要素与市场主体精准对接。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作用,强化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促进银行敢贷、愿贷、尽贷。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创新开发针对耐火专业镇的特色银担合作产品,缓解专业镇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难题。(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十二、实施达标奖励措施。从主导产业营收规模、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对达到预期发展目标的耐火材料专业镇企业给予奖励。营收规模方面,对专业镇主导产业骨干企业营收规模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区级奖励。市场占有率方面,对专业镇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首次进入全国前5名、前10名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以上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政策与我区其他同类优惠政策,由企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自主选择申报,不重复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