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办文件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3-07-07       大    中    小      来源: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相关链接:《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解读


阳郊政办发〔2023〕24号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

《2023年全区消防工作要点》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全区消防安全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消防安全工作要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消防救援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与安全,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责任,精准防范消防安全风险,大力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巩固提高全民消防意识,着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有效预防较大亡人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亡人火灾,全力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一、全面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压实各级政府领导责任。全面宣贯实施《山西省消防条例》《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区政府下发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政府分管领导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开展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对政府、部门年度考核及领导干部工作考核内容。督促各级政府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分管领域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将消防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城市更新、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内容。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乡镇、社区“多网合一”综合网格工作体系,实现消防安全管理与网格员日常工作的全面融合。督促指导乡镇承接消防执法赋权事项,规范开展消防执法工作。(区消专委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出台区级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制定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并督促落实,健全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治理、隐患通报、移交查办等制度,定期通报火灾信息和突出问题、发送风险提示、召开联席会议,协调相关行业部门厘清新业态新风险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健全行业监管体系。实体化运行区、乡(镇)两级消防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综合运用考核巡查、挂牌督办、约谈警示、调查处理等方法手段落实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举办成员单位联络员业务培训班,培养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明白人”,联合行业部门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排查治理,深化教育、民政、文旅、卫体、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区消专委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压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推行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加快构建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和“四色”风险预防机制。巩固商业综合体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成效,大力培养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设施管理(操作)等重点岗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加大重点场所和重点领域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宣贯落实,强化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泡沫消防泵站(泡沫站)、气体灭火系统储瓶间八大重点部位管理及应急程序,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提升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区消专委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从严从实追究事故责任。建强火调专业力量,完成火调技术中心或实验室建设,为火灾事故责任查处提供技术支撑。全面落实《阳泉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阳政办发〔2022〕49号),加大火灾事故查处力度,对造成人员死亡或社会影响重大的火灾,政府及时启动消防安全约谈机制,并由县级以上政府授权同级消防救援机构调查各方主体责任及属地和监管部门责任,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强化火灾事故调查“行刑衔接”,加强涉火刑事案件协作调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压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建立火灾事故督办销案、提级调查、整改评估等制度,对造成人员死亡或社会影响重大的火灾开展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持续跟踪事故整改质效。(区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精准防范消防安全风险

(五)深化消防安全治理效能。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会商研判,强化风险评估结果运用。统筹“抓大防小”,紧盯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文博单位、医院、养老院、幼儿园、托儿所等传统高风险场所,老旧小区、城中村、沿街商铺、群租房等老旧场所,以及私人影院、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新业态新风险,因地制宜、分级分类开展重点场所常态治理。推广我省高层建筑现场会经验,攻坚推进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分类分批完成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任务。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消防安全大检查等专项治理成果,深化经营性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有关部门建立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违规电气焊作业引发火灾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生命通道、彩钢板建筑、电气消防安全等方面联合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落地。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强化工作联动,扎实推进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区消专委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竭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全防范。坚持“全国一盘棋”思想,统筹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全防范,采取过硬措施,全力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全区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平稳。紧盯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提前谋划部署,实施精准防控,确保节假日期间万无一失。(区消专委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大力夯实消防工作基础

(七)推进规划高质量实施。加快推动《阳泉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实施方案》主要任务落实及重大工程建设,全面实施《阳泉市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国家消防规划实施办法,建立协同高效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加强考核评价,适时开展规划中期监测评估。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修编消防专项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结合市政道路拓展、老旧街区改造、道路维修、供水管网改造等工作,新增及改建市政消火栓和消防取水口,维护损坏老旧消防管网。(区消专委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八)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继续推进基层监管力量建设。采取单独设立、消防与应急融合等模式,推动我区设立事业编制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出台《阳泉市郊区乡镇消防工作站工作指南》《阳泉市郊区乡镇消防工作站考核办法》和《乡镇人民政府办理消防行政案件程序工作指引》,明确消防工作站建设标准和人员配备要求,规范消防监管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督促指导乡镇承接赋权消防行政执法事项,完善乡镇、村(社区)综治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和标准,组织乡镇消防工作人员和基层网格员开展消防巡查检查、消防宣传等内容的专题业务培训,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持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年内,实现全区乡镇“一委一办一站”建设100%全覆盖,50%以上消防工作站达到建设标准并实体化运行,50%以上符合建队标准的乡镇按标准完成政府专职队建设,乡镇按照职权范围办理一批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区消专委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九)深化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94号)及相关配套文件。按国家标准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完成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计划并补齐历史欠账,配齐相关应急救援装备。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经费按照相关规定列入本年度经费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出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退出安置办法,完成政府专职消防员保险办理。(区消专委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推进消防科技标准应用。建成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监测预警中心,提升消防救援机构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能力。加强消防科技研发经费投入,建立适合当前我区消防科技创新发展的工作机制,搭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平台,持续深入开展消防科技项目研发、消防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整合优势资源,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制,开展煤化工、新能源等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立项编制。(区消专委办公室牵头,区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一)全面提升消防保障能力。按照《阳泉市消防站建设规划(2021-2025年)》(阳政办发〔2021〕74号)要求,将消防站建设纳入城市发展建设整体规划,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并同步配备所需队员及车辆装备。建立消防车辆装备长效保障机制,配齐配全各类灭火救援器材,推动消防车辆装备及时更新。落实《消防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纲要》,不断优化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完成“六车联保”战勤保障车辆编组配备,开展战勤保障队达标创建。结合财政收支情况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夯实队伍发展建设基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

四、巩固提高全民消防意识

(十二)推动消防宣传走深走实。持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各级宣传、组织部门、党校(行政学院)、司法、教育、人社等部门,乡镇、社区等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明城市创建、义务教育、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城乡科普教育范畴。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组织社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物业管理人员、乡镇和村(居)委负责人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提醒谈话和教育培训。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推广应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推进消防科普行动。(区消专委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三)持续拓展消防宣传阵地。创新消防宣传方法,打造消防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完善辖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用好全国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小程序,定期开放参观学习;联合权威媒体发声,运营好消防新媒体矩阵,与区融媒体同频共振。(区消专委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着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十四)健全应急指挥调度网络。按标准配齐语音、图像自组网、综合定位、卫星通信等关键应急通信装备,完善智能接处警系统功能,全面深化“一短三快”初战机制改革。完成融合通信系统升级建设,打造指挥调度网、政务外网、互联网基础网络安全“防火墙”。建强相关领域专家值守团队,建立现场加远端响应机制,充分发挥专家辅助决策智囊作用。建立健全消防与气象、水务、交通、燃气、电力、地质等部门间协作机制,保障信息即时共享和数据资源融合,强化日常训练演练、实战拉动演练和战时联调联战机制,提升各方力量快速响应、灵活机动和协同处置效能。(区消专委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五)提升全灾种大应急能力。加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训练设施建设经费投入,配齐消防救援站训练设施器材,按照标准完善模拟训练设施建设,常态开展真烟真火模拟训练,强化战时打赢能力。加强“高低大化”专业编队、地震、水域力量体系建设,优化人员编配和作战编成,按照标准配齐配强车辆装备器材,打造综合应急救援“尖刀”力量。大力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将专职消防队建设纳入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统一规划布局,按照标准“应建尽建”专职消防队、企业消防队,推动经济发达镇提格建队,乡镇、农村(社区)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重点企业依法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区消专委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有关部门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