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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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阳郊政办函〔2023〕6 号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涉及营商环境领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根据《阳泉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领域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阳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对我区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现对《阳泉市郊区政府投资及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阳郊政办发〔2019〕41)号)、《阳泉市郊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阳郊政办发〔2020〕40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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