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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现代装备制造产业管理中心关于山西迈越固废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时间:2023-11-01       大    中    小      来源:阳泉市现代装备制造产业管理中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中心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拟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具体公示内容为:

一、项目名称:山西迈越固废垃圾处理项目

二、建设地点:山西省阳泉市荫营镇窑沟村(东经113°37'26.540",北纬37°54'47.380")

三、建设单位:山西迈越固废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嘉润蓝天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租用阳泉恒誉窑业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场,新建一座全封闭生产厂房。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2.8%。占地面积7110.6平方米。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括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包括办公区;储运工程包括原料储存区、半成品储存区、成品储存;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暖、供电;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的治理措施等。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废气。根据《阳泉市郊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行动实施方案》(阳郊政办发〔2020〕25号)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施工现场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车辆限超限速,必须按照交通部门核准的运输路线运行。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是运输扬尘、物料堆放扬尘、物料输送、转运、跌落粉尘、破碎、筛分粉尘、水泥储仓粉尘。限制汽车超载、设洗车平台、运输路面进行硬化并清扫;车间全封闭,存放区设置喷淋系统抑尘,在装卸点处设置移动式雾炮抑尘;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水泥储仓顶设置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可用于洒水抑尘,严禁外排。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施肥,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污染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及施工车辆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运输车辆途径敏感路段时限速行使。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机械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等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合理布置厂区。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场地平整垃圾、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不可利用的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倾倒,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系统产生的除尘灰,生活垃圾,洗车平台沉淀池污泥,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和脱硫副产物。除尘灰、沉淀池污泥经收集后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的贮存、管理和转运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中标准。

七、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3-5029005

通讯地址:阳泉市郊区荫营镇下荫营村雅馨园小区综合楼底商(郊区工信局旁)

邮    编:04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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