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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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市卫健委传来好消息,我市19家医疗机构实现检验结果互认。这意味着,患者在市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看病就医,能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验。
不同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不互认,导致患者重复检验是群众看病就医的“烦心事”,不仅增加了群众的就医负担,影响了患者的就医体验,而且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今年,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市卫健委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发力,制定《阳泉市推进“检验结果互认”解决群众看病重复检验、费用高问题的实施方案》,坚持“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推动我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检验结果互认,并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改善服务质量,以有效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减少患者不必要的重复检验、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切实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目前,我市纳入结果互认的项目主要包括血液、体液、便、尿、标志物等临床检验项目,共11类90项。我市实现检验结果互认的19家医疗机构中,包括18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1家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具体为:市一院、市三院、阳煤总医院、市四院(市妇产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口腔医院、市肿瘤防治研究所、市五院、郊区人民医院、平定县人民医院、平定县中医医院、平定县妇幼保健院、盂县人民医院、盂县中医医院、阳煤二院、阳煤三院、阳煤职防院、阳泉晶赛医学检验实验室。具体互认项目详情,可在健康阳泉微信公众号上察看。
根据相关要求,互认医疗机构名单中所列医疗机构在可互认的检验项目前标注“晋HR”,并在报告单下部注明。对于患者提供的已有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根据临床实际判断确无必要再次检验的,市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在保障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对标有“晋HR”标识的检验结果予以互认,不得重复进行检验。但出现以下情况,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一是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二是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三是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四是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五是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六是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为确保检验结果互认落到实处,市卫健委在健康阳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了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直医疗机构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确保举报线索“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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