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蔬菜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郊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单位掌握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农业政策执行、蔬菜基地建设及产前、产中服务等相关的信息,均应予以公开。为了更好地向各级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区蔬菜中心编制了《阳泉市郊区蔬菜中心信息公开指南》,方便需要或了解本行业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
《阳泉市郊区蔬菜中心信息公开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可以在“阳泉市郊区蔬菜中心信息公开指南”公开专栏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郊区蔬菜中心信息目录》,可以在“郊区农业信息网”查阅《目录》,也可到郊区农业局高效农业或直接到区蔬菜中心办公室信息股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通过信息公开,并利用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台、电视报道和郊区农情等辅助性公开方式进行公开。网上公开的信息为: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农情信息类、业务工作类和其他事项类等。
(三)公开时限
应公开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在信息产生后的15日内公开,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在政府网站或各单位网站公开。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在生效期内保留,其余信息的网上留存期限为一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将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机构自2008年 4月7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为郊区蔬菜中心信息办,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5:30,联系电话:0353-6665516,电子信箱:shucaizhongxin@sohu.com。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应填写《郊区蔬菜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也可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口头申请等法定方式向本机关提出。口头申请的,申请人应配合本机关做好记录,并提供真实基本情况。具体程序如下:提出申请——填写表格——确定申请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申请受理——做好登记——审查——答复申请人。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适当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O0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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