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郊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阳泉市郊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阳泉市郊区信息中心门户网站 (http://www.yq.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或本局的网站(http://www 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阳泉市郊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郊区信息的网站上查阅《目录》,还可以至本单位查阅。
公开形式: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为:机构职能、法规文件、工作动态、决策信息、行政职能、其他共六类。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阳泉市郊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址:
http://www.yq.gov.cn。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53-5058262。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受理机构(接受网上和信函、传真申请)
本单位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郊区科技局 ,受理机构联系电话:505826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阳泉市郊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 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阳泉市郊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本单位将当场答复或者予以公开。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一)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二)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三)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单位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应当引导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四)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引导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五)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受理机关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应当告知联系方式;
(六)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七)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本单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图。